妻子從老家回京后,發(fā)現(xiàn)自家的房子竟然被丈夫無償“賣”給昔日情人,張女士將丈夫和丈夫的情人趙某告上法庭,請求法院確認二人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。近日,昌平法院判決支持了妻子張女士的訴訟請求。
張女士和李先生是河南來京務工人員??恐钥嗄蛣诘木?,夫妻倆生活慢慢寬裕起來。2010年,兩人用自己的積蓄買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。
由于老人和孩子都在河南老家生活,張女士經(jīng)?;剜l(xiāng)探親。2011年3月,她從老家返京后卻發(fā)現(xiàn)房子已經(jīng)過戶到了他人名下。
幾經(jīng)詢問,原來是丈夫李先生因?qū)η槿诵纳⒕嗡阶詫⒎孔訜o償?shù)爻鍪劢o了情人趙某并完成了過戶。張女士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,于是一紙訴狀將丈夫和趙某告上了法庭,請求確認其房屋買賣合同無效。
李先生當庭認可自己私自將房屋無償轉(zhuǎn)賣給趙某的事實,并對給雙方造成的傷害悔恨不已。
昌平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考慮到房屋價值較大,在沒有征得妻子張女士同意的前提下,丈夫李先生擅自將訴爭房屋出賣給情人趙某,房屋買賣合同應屬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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